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7588號函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本年10月23日中象壹字第1080014220號函辦理。 |
二、 |
該局訂自旨述日起,依各直轄市及縣(市)觀測或預測平地最低氣溫之高低與延續情形,以黃、橙、紅3色燈號分級發布低溫特報: |
(二) |
橙燈:指平地氣溫6°C以下,或10°C以下且連續24小時12°C以下。 |
(四) |
馬祖地區因地緣及氣候因素,較前述燈號標準減4°C。 |
三、 |
新修訂之低溫特報資訊,將於網站(http://www.cwb.gov.tw)、「生活氣象」APP及Facebook「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 |
四、 |
相關宣導資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低溫保健」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874)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下載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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