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本府教育局修正「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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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轉知政府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劉舜琇 |
| 日期起迄 | 2026-02-10 11:10~2026-12-31 11:10 更新時間: 2026-02-10 11:16:12 |
| 訊息內容 |
主旨:修正「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主旨:有關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比照「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下稱補助基準表)辦理,並溯自115年1月1日生效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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