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公告】113學年度本土語言選習說明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陳雅惠
日期起迄 2024-03-22 00:00~2024-09-0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01 09:27:40
訊息內容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2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66821號函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25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41622號函,為維持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調整舊生(一至五年級生)選習本土語語別機制。

舊生將延續原選習之語言類別,新學年度不再另行調查,倘因家長(家庭)有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申請轉換語言,請有轉換語言需求的家長請於4/3(三)告知班級導師由教務處進行113學年度的選修轉換申請。如有疑問請洽教學組,04-2389-4238#710,感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