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3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渠等公假登記、事後補休及課務處理方式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洪雅諮
日期起迄 2023-11-24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24 16:15:03
訊息內容

112112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

旨案相關處理方式再次重申並逐項分述如下:
(一) 擔任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並參加講習者:
1、 參加平日場次:准予公假登記。
2、 參加例假日(星期六、日)場次:准予事後補休4小時,並於2年內補休完畢。
(二) 擔任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點領選票者【時間: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
(三) 擔任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並佈置場地者【時間: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方式。
(四) 擔任投票日投開票所選務工作者【時間:113年1月13日(星期六)】:准予事後補休1日,並於2年內補休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