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訓育組長 郭佰霖
日期起迄
2026-01-07 18:50
~
2026-02-22 18:50
更新時間: 2026-01-07 18:59:0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
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聯絡專線電話:(04)25298585。
四、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五、「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詳如附件資料所示。
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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