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政令轉知:敬請家長留意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之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訓育組長 李宸宇
日期起迄 2024-07-18 00:00~2024-07-2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18 10:10:25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160A號函辦理。
二、 考量家長於暑假期間安排孩子參與校外營隊,提醒您相關注意事宜:
 (一) 參與校外營隊時應注意契約所定下列業者應負義務應包含:業者因辦理活動相關所持有學生之證件、印鑑及相關資料,除供營隊活動申請外,不得移作其他用途;若因洩漏個人資料致學生受有損者,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

若孩子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發生疾病或事故,或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時,得主動尋求學校協助;學校將依相關法令規予以必要之協助。

三、 綜上,請家長報名參加校外營隊前,應詳細檢視與業者訂定之契約(含業者應負義務、履約責任、保險規劃及安全與適法等),以維護孩子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