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度全國中途輟學學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表揚評選實施計畫」1份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設備組長 黃雲鈺 |
日期起迄 |
2024-06-18 00:00~2024-08-1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18 13:50:06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6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3118號函辦理。 |
1、 |
薦報單位類別分為學校組、行政機關組、民間團體組等實際從事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之工作表現傑出者。 |
2、 |
請填寫113年度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績優單位」推薦表,依格式條列式填寫112學年度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具體事蹟、活動等併附佐證資料;另請提供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
1、 |
本獎項係針對投身於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多年且熱心積極、認真服務或特殊貢獻之個人,甄選資格須為從事相關工作滿3年以上之工作經歷且3年內未曾於年度表揚大會獲獎。 |
2、 |
請填寫113年度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績優人員」推薦表,依格式條列式填寫112學年度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具體事蹟、活動等併附佐證資料;另請提供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
三、 |
請學校、機關、團體踴躍推薦參加評選並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將薦送之書面資料(1式3份)送本局彙辦,電子檔逕寄承辦人信箱kkc0829@taichun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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