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112年寒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生教訓育組長 黃麗娟 |
日期起迄 |
2023-01-30 00:00~2023-02-10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30 11:39:04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13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0120號函辦理。 |
二、 |
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運用通訊軟體、視訊教學、電訪學生及家長加強宣導旨揭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
三、 |
寒假期間除持續宣導防疫衛生保健外,應提醒學生使用網際網路,務必提高警覺,切勿涉入簽賭、詐騙、人際糾紛或其他違法案件,以確保自身安全。 |
四、 |
另請加強輔導高關懷學生,確實掌握學生居家情形,適時關心並多予關懷,透過電話聯繫、班級群組或社群軟體等多元管道,持續指導與從旁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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