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公告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3-26 09:40~2026-05-29 09:40
訊息內容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3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

        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1083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114513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02340號函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樣書陳列日期:11554~513
三、評選日期:115513(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室
五、評選方式:
    1.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   

              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
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
審定本:一至六年級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含上、下學期用書及教學指引)上、下學期,

                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訂本: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英語教材:適用二年級。
         
閩南(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2.
樣書送達日期:115424()中午12:00前。
    3.
樣書送達地點:永安國民小學教務處設備組。
    4.
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5.
樣書與電子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

     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二週內,先給教科用書選用委員會複審確認後,交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

    議,再擇期公告於教育局暨本校網站。
八、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4~5/13整天)及期中考上午(4/23~4/24),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

  進入本校。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於115528()16:00前領回,逾期未領回

         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4.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黃怡瑛老師

       電話:(0424624470711
     
傳真:(0424621809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