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寒假作業參考(前114年繪本創作比賽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置頂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2-12 16:50~2025-12-19 16:50 更新時間: 2025-12-12 16:50:15
訊息內容

一、依據
(一)114 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計畫。
(二)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4 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全市閱讀活動,喚起市民重視閱讀習慣,推動親子閱讀風氣,共創書
香家庭。
(二)發展全方位閱讀與創作,展現閱讀成果。
(三)為讓租稅教育從小扎根,孕育依法納稅的好國民,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臺中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五、合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六、承辦單位: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沙鹿國民小學
七、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高中學生及教師
八、競賽類組
(一)自由題材繪本類:分為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國小高年
級學生組及教師組等4 組。
(二)自由題材AI 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教師組等3 組。
(三)租稅教育繪本類:分為國小學生組、國小親子組、教師組等3 組。
(四)租稅教育AI 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教師組等3 組。
九、作品規格
(一)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作品尺寸(封面)以A4 或16 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2.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6 頁最多20 頁為限
3.作品應以紙本平面繪圖(或電腦繪圖輸出)為主,除紙張圖稿、報紙剪報等
平面式素材外,請勿黏貼其他素材(如黏土、塑膠玩具等)。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 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各類繪本作品頁需裝訂成冊,如有貼黏附件者,務必黏貼牢固;送件參賽
時,如有掉頁、附件脫落現象等疑慮者,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避免後續
爭議。
※請勿薦送立體書類型作品。
(二)AI 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AI 繪本作品應以自AI 人工智慧製作網站、工具、軟體製作為原則,圖格
格式為jpg 檔,依序存於光碟片(CD 或DVD)件送。
2.創作尺寸以A4 或16 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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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12 頁最多20 頁為限。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 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創作內容應包含AI 繪本作品使用軟體或工具、使用Prompt(對話歷程記
錄)、100 字以內創作理念,檔案大小請勿超過100MB。
(三)創作內容應符合本年度題材,相關題材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附則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且以未曾參賽(展)或在任何形式媒
體發表、出版者為限。
(二)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如身分不符,經舉發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四)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
獎項。
(五)主辦單位得視作品件數增減錄取名額。
(六)同一作品只能擇一類別參加,但同一作者不限只能參加一種類組。
(七)作品遺失、破損處理:主(合、承)辦單位應盡力維護參賽作品完整與安
全,倘若相關作品於活動期間不慎遺失或破損嚴重(輕微者由主責單位進
行簡易維修),應向作者及所屬學校說明原因。
(八)各參賽作品由作者自作品完成起擁有著作人格權,惟本比賽主(合)辦單
位得於非營利目的下,有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展示權、散布權等
智慧財產權,以不同形式進行發行、重製、出版、保存及轉載等推廣行
為,作者不得據以索取任何酬勞。

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