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衛授疾字第1120200761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19日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5-31 00:00~2026-06-0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31 08:44:12
訊息內容
說明: 依據本府113年5月24日府授衛疾字第113013422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