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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3252號函及本局111年12月8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109142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防疫指引及防疫措施QA係配合教育部公告實施校園防疫新制,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 (一) 自112年2月7日起:配合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有關自主防疫期間篩檢時機,改為「自主防疫期間於出現症狀時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二) 自112年3月6日起: 1、 校園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接駁車等)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2、 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由師生自行決定,尊重師生自主意願。考量學校教學需求,在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於具特殊性場域(如烹飪教室、實驗室或廚房),或部分課程(如餐飲實作課、有衛生安全規範之相關課程)有相關需求時,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3、 另午餐隔板之使用及每日1次體溫量測(方式、時段不限),維持需使用措施。 三、 另檢附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放快篩試劑須知(112年2月22日修正)乙份。 四、 相關諮詢電話: (一) 體育保健科:04-22289111分機54716張小姐、54718倪小姐。 (二) 高中職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103廖股長、54112黃小姐。 (三) 國中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204張股長。 (四) 幼兒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427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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