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維護學生飲食健康安全,請師長勿以高油高熱量食物及外送含糖飲料作為獎勵學生方式,以培養學生正確營養觀念及維護校園食品安全。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1-10 00:00~2027-01-1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0 09:31:56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02540號函

說明:
 
一、
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辦理。
二、
請向教職員工及家長宣導,為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勿以高油高熱量食物及含糖飲料與點心獎勵或慰勞學生
三、
另學校供應、販賣及獎勵學生之飲品及點心,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規定辦理,並主動掌握農政、衛生機關發布之訊息,以維護學生飲食安全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