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台中市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學資源推動學校實施計畫1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張玉佳
日期起迄 2026-04-02 10:50~2026-04-09 10:5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653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本市本土語文教師教學資源,達資源共享之目標,並結合八大領域以建立本土語文傳承創新之理念,爰本局配合國教署訂定旨揭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一) 本土語文教學資源推動學校:北屯區文心國小、龍井區龍山國小、北屯區東光國小、梧棲區中正國小、東勢區成功國小、和平區自由國小、西屯區何厝國小、市立豐東國中、市立日南國中、市立黎明國中、市立臺中二中
(二) 圖書資料及教學文物借用對象:本市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三) 借用規範:
1、 請借用單位事先聯繫推動學校確認可借用項目,並填具借用申請單,經校內逐級核章後,於推動學校指定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領取。
2、 借用期限以2週為限(含例假日),倘有特殊需求,得向推動學校申請延長,最長以1週為限。借用期滿應準時歸還並完成點交,未經推動學校同意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即停止借用權利1個月。
3、 借用資源以支援教學使用為優先,並應妥善使用與保管。歸還前請確認物品狀況,如有毀損,應主動告知並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四) 資源查詢:可借用項目請至共用雲端查詢(連結: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mSExdpE-HVG43HOw9dr-OqD059ddeZCUAtaqbL9WBLA/edit?usp=sharing),推動學校倘有新增或汰換教材資源,將不定期更新,各校亦得逕洽推動學校確認可借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