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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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陳靜萱 |
日期起迄 | 2024-12-27 00:00~2025-01-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27 15:41:45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12月23日中市衛心字第1130170975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規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4日以衛部心字第1131763179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3年12月14日生效。 三、請依規配合辦理該法規第6點規定,發現疑似精神疾病病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時,得通知當地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 四、旨揭法規及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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