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政令宣導》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且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陳靜萱
日期起迄 2023-10-02 00:00~2024-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02 10:56:15
訊息內容

菸害防制法修正重點:

影片:https://youtu.be/_uLFBblKj-Q

1.全面禁止電子煙,嚴格納管加熱菸。

2.禁止加味菸。

3.未滿 20 歲禁止吸菸。

4.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

5.菸盒警示圖文增加至 50%。

6.增訂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核機制。

7.加重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