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本局辦理「臺中市11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兒童及青少年之正向教養和溝通技巧研習」,請各校轉知及鼓勵符合報名資格之家長和所屬人員報名參加,且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游淑媚
日期起迄 2025-12-03 09:40~2025-12-29 09:40 更新時間: 2025-12-03 09:42:2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暨本市114年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述研習係提升家長及學校相關人員對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兒童及青少年之溝通技能與正向教養成效,相關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參加對象: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情緒行為障礙及自閉症學生之家長。

2、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主任、承辦人員、特殊教育教師或特殊教育學生班級導師。

3、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特教助理人員。

(二)  辦理方式及時間(採實體研習及線上非同步研習,請依需求擇1場次參加):

1、實體研習:訂於1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假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晨曦樓3樓視聽教室(地址: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辦理。

2、線上非同步研習:訂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至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辦理,研習影片及相關資訊將寄至報名時填寫之電子信箱。

(三)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實體研習:

(1)  請家長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掃描QR Code或連結網址完成報名程序。若不便掃描QR Code,請家長填妥報名表,並交給學生所屬學校,請學校承辦教師協助報名。同1位學生之家長報名以2名為限,學生不需參加。

(2)  請學校人員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完成報名。

2、線上非同步研習:請參加之家長及學校人員於1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完成報名。

(四)  注意事項:參與研習具教師身分之家長,請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時之備註欄註記「家長」。另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五)  聯絡人: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羅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12)。

三、檢附「臺中市11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兒童及青少年之正向教養和溝通技巧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