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邱棻 |
| 日期起迄 |
2025-07-23 00:00~2026-07-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23 08:41:32 |
| 訊息內容 |
| 附件: |
如說明三 (387040000E_1140067214_ATTACH1.pdf) |
| 主旨: |
「臺中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 一、 |
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11條第3款規定辦理。 |
| 二、 |
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已發布「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 化實施要點」,以資遵循,本要點無重複規範之必要 ,遂依前開準則規定辦理停止適用。 |
| 三、 |
檢附臺中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停止適用總說明、停止適用規定整理表各1份。 |
| 四、 |
副本抄送本府法制局,請惠予建置上傳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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