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正「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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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李秋怡 |
| 日期起迄 | 2025-07-09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09 10:18:11 |
| 訊息內容 |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修正「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396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業於113年7月4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6800號函轉食藥署發布之旨揭手冊,請各校加強宣導及利用。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食藥署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 (一) 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 (二) 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並酌修相關文字。 (三) 酌修文字(含英譯)及用詞,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 三、檢附旨揭修正手冊如附件,請各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員工生宣導,請其多加運用,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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