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學年度初任教師教學實務導入研習,請轉知貴屬114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假登記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邱棻 |
| 日期起迄 |
2025-06-24 00:00~2026-07-0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24 11:05:22 |
| 訊息內容 |
| 附件: |
如說明五 (387040000E_1140057525_ATTACH1.pdf) |
| 主旨: |
為辦理本市114學年度初任教師教學實務導入研習,請轉知貴屬114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
|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 (一) |
研習時間:114年8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 |
| (二) |
研習方式:以線上方式辦理,研習連結將於1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中午寄送。 |
| 1、 |
本市114學年度分發之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專任教師(含甄試分發、自辦甄試錄取或公費分發,下稱初任教師)。 |
| 2、 |
初任教師如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依意願報名: |
| (1) |
其他公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經甄試錄取轉任學校。 |
| (2) |
初任教師具備公立學校代理教師5年以上年資。 |
| (3) |
初任教師具備私立學校正式教師5年以上年資。 |
| 3、 |
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20日(星期三)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5070010),限額240名,額滿為止。 |
| (一) |
請所屬學校惠予出席初任教師公假及課務派代或調整。 |
| (二) |
本研習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與會教師事先準備視訊鏡頭及麥克風,課程期間請全程開啟鏡頭。 |
| (三) |
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
| (四) |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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