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93214號函辦理。 |
二、 |
請依「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之表揚對象及推薦基準等辦理推薦。 |
三、 |
送件方式:請將推薦表紙本及資料光碟(含推薦表word檔、相關佐證資料pdf檔、照片jpg檔等)於109年3月13日(星期五)前送鹿峰國小彙辦(43341 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學務主任蘇建豪收,電話:04-2622-4210轉610),紙本及資料光碟逾期未送達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
四、 |
有關109年師鐸獎推薦填報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以免字數太多,本局無法上傳檔案。 |
(二) |
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行政績優事項為主,報名教學組者之事蹟以其教學績優事項為主。 |
(三) |
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5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
(四) |
另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之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3MB-5MB,照片清晰度要高,以大圖片尤佳。 |
五、 |
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確實嚴格審查,本局不另作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
六、 |
檢附「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及推薦表各1份,電子檔案請逕至「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其他/資料下載(http://eduteaweb.mcu.edu.tw/Download.aspx)」下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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