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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案。 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旨案簡章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逕自下載詳閱。 三、本案鑑定安置115學年度重要事項如下: (一)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含實驗教育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一年級下學期最後 1 次暨二年級上學期第 1 次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三年級下學期最後 1 次暨四年級上學期第 1 次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扣除已取得資優學生身分者)。 (2)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以下稱法定代理人)推薦,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鑑定複選報名資格:通過初選者。 四、旨揭鑑定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簡章: (一)鑑定時間: 1、初選:115年3月7日(星期六)。 2、複選:115年4月18日(星期六)。 (二)學生初選報名程序: 1、初選採線上報名方式,符合報名資格學生請務必於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起至115年1月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線上系統完成初選報名程序,未依限登錄者不受理報名。 2、原則上鑑定地點為報名時所填第1順位之試場,但若報名人數過多將以電腦抽籤決定鑑定地點或加開鑑定地點,故以列印之鑑定安置報名表所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 3、115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10時後,由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行至報名系統列印初選報名表及觀察推薦表,簽章後連同初選報名款項,配合就讀學校期程繳交資料及鑑定費用。 (三)學校初選團體報名程序: 1、115年1月15日(星期四)前:線上列印初選團體報名繳費資訊及完成繳費。 2、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 (1)就讀學校檢齊學生初選報名資料,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審查學生鑑定報名資格及表件。 (2)將初選團體報名學生名冊、初選鑑定安置報名表、法定代理人觀察推薦表及相關表件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各鑑定承辦學校。 (四)學生複選報名程序: 1、複選採線上報名方式,初選通過欲參加複選者,請務必於115年3月20日(星期五)起至1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線上系統進行複選報名,並審慎填寫安置意願。安置意願將作為安置之依據,報名系統關閉後不能修改,未依限登錄者,不受理報名。 2、請配合就讀學校期程繳交複選鑑定費用及戶口名簿影本,並備妥初選結果通知單。 (五)學校複選團體報名程序: 1、115年3月30日(星期一)起:由就讀學校至報名系統列印學生複選安置意願表,交由學生及法定代理人簽章後收回,並至線上系統確認及點選學生報名狀態。 2、115年4月2日(星期四)前:線上列印複選團體報名繳費資訊及完成繳費。 3、115年4月7日(星期二)前:寄送複選鑑定安置意願表暨戶口名簿(以郵戳為憑)至各鑑定承辦學校。
五、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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