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王春蘭
日期起迄
2026-01-29 08:10
~
2026-02-28 08:10
更新時間: 2026-01-29 08:14:55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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