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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資料來源:https://www.tc.edu.tw/page/7fcc2313-a76e-4fbf-95f6-50d10905a302
相關資訊如下:
一、鑑定報名資格:
-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 就讀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 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 含實驗教育學生 )),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 一年級下學期最後 1 次暨 二年級上學期 第 1 次 學校舉辦之 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 三年級下學期最後 1 次暨四 年級上學期 第 1 次 學校舉辦之 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扣除已取得資優學生身分者 。 (二)具資賦優異潛能 經學生 之法定代理人 實際照顧者 (以下稱法定代理人 推薦 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 鑑定複選報名資格:通過初選者。
二、初選測驗時間及地點:
- 測驗日期及時間: 115年3月7日 星期六上午。
- 測驗地點:原則上以各承辦學校為鑑定地點,若報名人數過多,請至鑑定入場證載明之鑑定地點參加鑑定。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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