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資料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林明芬
日期起迄 2021-01-12 00:00~2021-0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12 10:48:22
訊息內容

1.本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其簡章將公告於校務布告欄,會在寒假前公布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名單,請導師協助轉知有意願之學生家長,於下學期開學後進行校內初審及初選報名等相關事宜。

2.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二) 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附件四)、資賦優異學生教師觀察推薦表(附件五)均達 80 分以上,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表件-甲組.

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表件-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