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務人員如以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不受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之限制,且機關不得予以拒絕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朱志玲
日期起迄 2018-11-21 00:00~2018-11-28 23:50 更新時間: 2018-11-21 16:15:45
訊息內容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如以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不受本人或配偶之

 

一方申請為限之限制,且機關不得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