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5-20 00:00
~
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0 10:24:29
訊息內容
一、
依教育部114年5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140048256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項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大陸委員會 函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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