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5-20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0 10:24:29
訊息內容
一、 依教育部114年5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140048256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項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大陸委員會 函

教育部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