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台中市東南扶輪社第十九屆全國 大專院校/高中/國中/小學學生書法比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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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4-05-15 00:00~2024-05-2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15 14:45:28 | ||||||||||||||||||||||||||||||||||||||||||||
訊息內容 |
主 辦 單 位 :台中市東南扶輪社 合 辦 單 位 :台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 高偉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 辦 單 位 :東海大學美術系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系 一、活動目的:鼓勵國小、國中、高中、大專院校學生對於書法藝術的喜好,並透過書法的學習與創作,提升個人涵養與整體文化藝術發揚。 二、參賽資格:凡本國對書法有興趣之大專院校、高中、國中、國小中高年級在校學生。 (可由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 三、初賽方式: 1、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組:對開空白宣紙(約135×35公分),國小組:四開宣紙(有格無格均可,約67×35公分)。一律直式書寫,篆、隸、草、行、楷等書體不限,並以題目規定文字為準,須落款,無須標點符號,無須裱褙。初賽題目、落款內容如下: 大專組/ 高中組題目: 北宋 蘇軾 前赤壁賦 (原文可參閱:古文觀止/宋文/蘇軾/前赤壁賦)並書落款。 請依初賽方式規定書寫,但 書體、字數、全文書寫或節錄等均不限,請自行就創作表現需要斟酌。 國中組 題目: 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風,與 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 北宋 蘇軾 前赤壁賦節錄 ○○國中 ○○○書 國小組題目: 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 北宋 蘇軾 前赤壁賦節錄 ○○國小○年級 ○○○書 2、每人限參加一件,請於報名表註明所屬縣市、學校、年級、姓名,在填妥報名表(含著作權 讓與同意書)後,以釘書機釘附於作品背面左上角,未附報名表或書寫不明者視為棄權。 學生報名組別年級,請以決賽時所載年級寫明組別! 高三即將畢業之同學請報名大專組(校名可暫不書寫)!決賽時一旦查証學生組別不符,得取消比賽資格。敬請各報名單位及學生多加留意。 3、作品請以掛號郵寄。以一人一個信封一件作品為主。若團體報名,在每份作品背面左上角釘上報名表後,可統一置入大型信封袋後掛號郵寄。 4、參賽作品請於113年9月20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郵寄至下列地址: 「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3號8樓811室 台中東南扶輪社 收」 聯絡電話:( 04 ) 22241212 傳真:( 04 ) 22248492 聯絡人:謝佳惠小姐 5、參賽作品若格式、內容未依上述規定,或報名表未詳實填寫(如:組別、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均視同不符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四、決賽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與往年有異,請留意): 1、決賽資格:經評審通過初賽作品(四組遴選合計200名以內),另行以信函通知參加決賽。 2、決賽用具:除決賽宣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外,筆、墨、硯、墊布請參賽者自備。 3、紙張規格:大專組/高中組為對開空白宣紙(約135×35公分)可自行使用慣用之工具以為輔助。 國中組為對開空白宣紙(約135×35公分)僅可摺紙,禁用其他紙張工具及施打格線。 國小高年級組為四開空白宣紙(均約67×35公分)。僅可摺紙,禁用其他紙張工具 及施打格線。 國小中年級組為四開28格宣紙。 4、決賽方式:採現場書寫,比賽時間為90分鐘,題目、落款格式當場公佈。 5、決賽作品恕不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6、決賽日期:113年10月27日(星期日)下午1:30 – 3:30 下午1:30辦理報到 , 1:50入場 , 2:00比賽開始 , 3:30比賽結束。 地點:台中市永安國民小學「永安館」(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號) 電話:( 04 ) 24624470 傳真:( 04 ) 24621809 7、以上詳細正確資訊與規定,可參閱「決賽通知書」,並以之為準;凡參加決賽者,於報到時另致贈紀念品乙份。
五、評審: 1、由本社聘請國內大專院校書法教授或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得獎作品均經由初審、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任何異議。 2、初、決賽結果於比賽後兩週內,於「台中市東南扶輪社」官方網站公布,網址如下:http://www.rotarytcse.org.tw
六、獎勵辦法:
七、參賽須知: 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2、參加決賽者除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用紙外,不得攜帶練習用紙、字帖等物品入場。 3、初、決賽所有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台中市東南扶輪社」所有,並放棄行使著 作人格權。「台中市東南扶輪社」得無償使用,並進行刊印、修改、重製、公開展示、商品 化其他推展會務之行為。 4、各組決賽之前三名,其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得獎學生,或由主辦單位委託各校代為轉發。優選、佳作之得獎獎狀、獎金,由主辦單位委託各校代為轉發。 5、評審團會議得視作品多寡與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獲獎名額。 6、依據稅法規定,獲得獎金者請檢附本人戶口名簿及家長或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7、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8、本簡章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議決得修改之,並公布於本社網站敬請留意。 八、附記 本社將於決賽後,裱褙得獎優勝作品,擇期送至各校巡迴展覽,有意參與之學校,可預先將報名表勾選意願後,由本社聯繫後續執行時間 ( 考量巡迴展場次有限,本社得自行斟酌偏鄉平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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