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下稱鑑輔會) 決議暨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 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旨揭簡章(共3份)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 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逕自下載詳閱。 三、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賡續採線上報名系統,相關修訂及
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修訂「家長觀察推薦表」及「教師觀察推薦表」:家長 及教師觀察推薦表無須再計分,且列為綜合研判之參考 資料。 (二)修訂「初選報名資格」:為使參加鑑定學生符合本市鑑 輔會研判之資賦優異學生標準,爰報名資格須為通過本 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 生、通過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 年限鑑定之應屆畢業生。 (三)學生各就讀國中於團體報名時,因繳交報名費及寄送報 名表件所生之相關費用(如手續費、郵資等),由各校 相關經費項下自行支應。 四、旨揭鑑定相關資訊如下,餘請務必詳閱簡章: (一)管道一初選於113年5月25日(星期六)辦理,複選於113 年6月29日(星期六)辦理。 (二)請各國小於113年4月11日(星期四)前完成管道一初選 及管道二之報名資料檢核。 (三)各國中協助鑑定事宜之時間摘要如下,餘請詳閱簡章相 關規定: 1、管道一初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及管道二(學術 性向):
(1)學生校內個別報名: 甲、公立學校:同新生報到日期及時間。 乙、私立學校:113年4月中至4月22日前(依各校規 定之日期及時間)。 (2)各國中線上列印【管道一】初選暨【管道二】團體 報名繳費資訊完成繳費:113年4月29日(星期一) 前。 (3)各國中完成校內初審及團體報名作業:113年4月30 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 2、管道一複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 (1)學生校內個別報名: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 午1時至4時30分。 (2)各國中線上列印複選團體報名繳費資訊完成繳費: 113年6月19日(星期三)前。 (3)各國中完成校內收件及團體報名作業:113年6月20 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
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
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
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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