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案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3-09 00:00~2024-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09 12:15:24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下稱鑑輔會)
決議暨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
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旨揭簡章(共3份)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
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逕自下載詳閱。
三、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賡續採線上報名系統,相關修訂及

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修訂「家長觀察推薦表」及「教師觀察推薦表」:家長
及教師觀察推薦表無須再計分,且列為綜合研判之參考
資料。
(二)修訂「初選報名資格」:為使參加鑑定學生符合本市鑑
輔會研判之資賦優異學生標準,爰報名資格須為通過本
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
生、通過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
年限鑑定之應屆畢業生。
(三)學生各就讀國中於團體報名時,因繳交報名費及寄送報
名表件所生之相關費用(如手續費、郵資等),由各校
相關經費項下自行支應。
四、旨揭鑑定相關資訊如下,餘請務必詳閱簡章:
(一)管道一初選於113年5月25日(星期六)辦理,複選於113
年6月29日(星期六)辦理。
(二)請各國小於113年4月11日(星期四)前完成管道一初選
及管道二之報名資料檢核。
(三)各國中協助鑑定事宜之時間摘要如下,餘請詳閱簡章相
關規定:
1、管道一初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及管道二(學術
性向):

(1)學生校內個別報名:
甲、公立學校:同新生報到日期及時間。
乙、私立學校:113年4月中至4月22日前(依各校規
定之日期及時間)。
(2)各國中線上列印【管道一】初選暨【管道二】團體
報名繳費資訊完成繳費:113年4月29日(星期一)
前。
(3)各國中完成校內初審及團體報名作業:113年4月30
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
2、管道一複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
(1)學生校內個別報名: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
午1時至4時30分。
(2)各國中線上列印複選團體報名繳費資訊完成繳費:
113年6月19日(星期三)前。
(3)各國中完成校內收件及團體報名作業:113年6月20
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

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

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

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