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與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35901230號函暨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3年11月12日興中學字第1130009872號函辦理。 |
二、 |
送件資料:紙本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一式4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 |
三、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
四、 |
收件單位:本市沙鹿區鹿峰國小(433 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教務處蘇老師收(請註明「114年度杏壇芬芳獎遴選資料」)。 |
五、 |
評選報告:暫定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至1月10日(星期五)擇日辦理,被推薦人及推薦人需併同出席,相關細節將另行通知。 |
六、 |
如有相問疑問,請洽鹿峰國小蘇老師,04-26224210轉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