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2598B號函辦理。 |
二、 |
為培養教師本土語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並扶助教師參與並通過中高級以上閩南語言能力認證,進而投入本土語文課程教授,爰本局辦理旨揭研習。 |
三、 |
本研習報名時間及網址,請詳見計畫內容,將依研習對象及報名先後順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如報名之場次額滿,惟其他場次尚有名額,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及教師參加意願予以調整參加場次。 |
四、 |
每人限報名一場次,請錄取者務必全程參加,如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另如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開課前致電教育局承辦人取消錄取名額,以利辦理遞補事宜,如開課後無特殊原因缺課或未於開課前來電取消參加,將列入爾後報名此研習之錄取考量。 |
五、 |
另請各校務必督導參訓人員於「112學年度」報考任一場次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如未於本學年度參加考試,將納入學校未來報名本研習之錄取先後順序參考;相關報考之報名費補助,請依本局112年9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83607號函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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