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並自115年1月9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2-30 10:10~2027-01-06 10:10 更新時間: 2025-12-30 10:12:28
訊息內容

2.附件2--逐點說明.pdf

2.附件5--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之1罰鍰案件處理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