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發給久任獎金,得否由教師自行決定採計偏遠地區久任獎金服務年資之起算點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2-08 14:00~2026-12-15 14:00 更新時間: 2025-12-08 14:00:58
訊息內容

2.附件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