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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發給久任獎金,得否由教師自行決定採計偏遠地區久任獎金服務年資之起算點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2-08 14:00
~
2026-12-15 14:00
更新時間: 2025-12-08 14:00:58
訊息內容
2.附件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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