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14 14:40~2026-10-21 14:40 更新時間: 2025-10-14 14:44:36
訊息內容

2.附件1--銓敘部 函.pdf

2.附件2--考試院令、行政院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