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5-20 00:00~2026-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1 15:35:19
訊息內容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2.附件1--教育部 函

2.附件2--大陸委員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