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師涉有教學不力 或不能勝任工作事由,經輔導改善認定有成效而轉任他校者,原任教學校應將認定輔導改善有成效時間點通知新任教學校
訊息分類 其他訊息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1-05-03 00:00~2031-05-10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6 13: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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