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自111年2月1日起,予以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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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1-08-17 00:00
~
2031-08-2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6 13:24:51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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