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0學年度臺中市南區國光國民小學第二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第三次招考結果暨續辦第四次招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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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校園焦點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1-08-11 00:00~2022-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11 16:02:59 |
訊息內容 |
一、代理教師: 二、代課教師: 普通班科任專長:無人報名 三、正取人員請依本校通知時間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審查,逾時未報到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四、經教評會資格審查之錄取人員請於二週內繳交以下證件正本:台中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經歷證明(檢附109學年度公立學校或110年度政府機關離職或服務證明書)、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證明文件)、刑事警察紀錄證明。 五、第四招甄選續辦普通班科任鐘點代課教師招考作業,第四招報名時間為110年8月12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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