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暨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 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114學年度學區異動情形如「114學年度臺中市國小學區調 整說明表」。 三、114學年度國小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範圍為民國107年9月2 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之屆齡兒童,請各校依規以設籍及實 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辦理後續分發入學事 宜。
114學年度學區表
114學年度臺中市國小學區調整說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