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113學年度獎勵學校及教師推動族群主流化概念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4-10-28 00:00~2025-01-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28 09:10:3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及臺中市政府客家發展計畫書辦理。
二、 為全面提升本市編制內正式教師對「族群主流化」之概念,鼓勵各校規劃辦理「族群主流化」主題研習,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校內外相關實體或線上增能活動,透過參加研習與相關課程,強化教師理解各族群文化差異及欣賞本土語言與文化的能力,並提升對族群平權的認知,進而能融入課程教學,並營造對各族群語言文化更友善的環境,以利本市推動本土語文課程之發展,爰訂定旨揭計畫。
三、 旨按計畫相關獎勵項目及標準簡要說明如下:
(一) 校內編制內正式教師本學年度參與「族群主流化」之相關研習或課程至少1場次,同位教師不重複計算,參加人數占全校編制內正式教師人數,比率達70%(含)以上,本局依實核予學校嘉獎3次,學校可本權責分配嘉獎額度,以此獎勵認真推行及投入之人員。
(二) 有關「族群主流化」之相關研習或課程,以每學年度結束時統計達70%(含)以上認定,不重複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