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114 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