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林佳頻
日期起迄 2021-01-18 00:00~2021-03-03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18 17:00:24
訊息內容

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報名時間:110年3月2日(二)至3月3 日(三) 每日上午9 時至12 時、下午1時至4時,逾時不受理。
報名地點: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 ,由各承辦學校進行報名資料複審。

報名資料:

(1) 鑑定安置報名表(附件一):須貼最近 6 個月 2 吋 半身脫帽正面照片 1 張 照片背面應寫上考生就讀學校、班級及姓名 。
(2) 參加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對試務有特殊需求者 (含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請於報名時 填列身 心 障 礙 學生 參加 鑑定服務申請表(附件二) 並 檢具 有效期限
內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暨就學安置結果影本或有效期限內 身心障礙證明 正反面影本 ,於報名現場主動提出需求申請 ,提請 本 市 特殊教育學生 鑑 定及就學
輔 導 會 (下稱鑑輔會 採個案審核 以利安排相關服務措施(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鑑定公平性為原則)。
(3) 鑑定入場證 附 件三 初、複選使用 同一張入場證 貼與附 件一同式照片 1 張照片背面應寫上考生就讀學校、班級及姓名 。
(4) 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附件 四 。
(5) 資賦優異學生 教師觀察推薦表 (附件 五 。
(6) 戶口名簿影 本。
(7) 自備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1 個 :請用郵局標準信封 貼妥限時掛號郵資 3 5 元、書寫收件地址 及聯絡電話 、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
及班別。該信封為寄發鑑定 初選 結果 通知單 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 不補發 。
(8) 繳交 鑑定初選費 用每人 新臺幣 600 元 整。

其餘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