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簡志忠
日期起迄 2026-01-06 11:00~2026-01-13 11:00 更新時間: 2026-01-06 11:30:11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
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
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
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
聯絡專線電話:(04)25298585。
四、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