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發布令、修正對照表、修正總說明及第四點附表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廖文琴
日期起迄 2025-09-15 13:00~2026-07-31 13:00 更新時間: 2025-09-15 13:05:26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3條規定所定罰則辦理。
二、 為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爰配合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第四點附表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