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本府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後之「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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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陳玟吟 |
日期起迄 | 2025-04-02 00:00~2025-04-09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02 14:14:20 |
訊息內容 |
一.自113年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納入旨揭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
二.如於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請檢齊相關資料並於114年6月30日前送交本室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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