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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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公告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3-10-11 00:00~2035-10-18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11 10:31:14 |
訊息內容 |
1.選舉公告業於本(112)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本年11月20日至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13年1月13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本局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2.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 3.次查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 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中立法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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