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謝宜紋
日期起迄 2021-05-10 00:00~2021-05-17 23:50 更新時間: 2021-05-10 08:34:14
訊息內容

有關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分述如下:

1.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2.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

3.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假天數,回歸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其所請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成、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