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章雅琦
日期起迄 2021-03-26 00:00~2021-04-09 23:50 更新時間: 2021-03-26 08:03:13
訊息內容
主旨: 檢送「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3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40823號函辦理。
二、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教育部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 請於110年5月27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前檢具紙本推薦表一式3份、佐證資料3份及電子檔案光碟1片(含照片6張、照片內容文字說明、推薦表原始word檔及佐證資料電子檔),向本局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 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6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身體比例至少佔照片的1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張。
(二) 照片格式:
1、 建議以橫式為宜,以利編排。
2、 檔案名稱:請編號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3、 解析度至少300dpi。
4、 圖片大小至少1Mb,照片清晰度要高,儘量提供大圖為佳。
四、 本案如有填表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林靜宜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