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稱兒少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身心虐待」之認定原則。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李佶原
日期起迄 2021-02-22 00:00~2021-03-0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2-22 14:18:11
訊息內容

請各校依兒少法及教師法等法規及參照公約第19條精神及意旨,積極維護兒少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另有關涉及兒少法案件釐明妥處等相關事宜,建請洽本府社政主管機關,俾利處理程序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