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法規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6-03-09 09:10~2026-06-16 09:10 更新時間: 2026-03-09 09:14:06
訊息內容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修正條文

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

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

臺中市政府1150303府授教人字第1150055374號函